年高龄产妇的产假有什么优待
1、产假期间职工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2、98天 30天(晚育) 15(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3、产假需提供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4、在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女员工在前15天至后75天内可获得90天全薪产假。申请产假报告在分娩前10周内交人事部批准,并附有医院认可的医院出具的怀孕证明;
5、符合《计划生育条例》前提下,男职工之配偶属晚育者,且为计划内第1胎者,男职工可享受陪产假3天。但在试用期内不可享用陪产假。
年高龄产妇的政策
按目前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所有女性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都享受产假待遇
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颁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删除了“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的条文,意味着职业女性有未婚生育、超生等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也不剥夺其享受产假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单位工作的职业女性除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高龄产妇的产假与一般人员的产假期限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放假的天数上,高龄产妇与普通产妇也没有区别,在工资上也基本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来。以上就是关于年高龄产妇的政策?[高龄产妇产假]的全部内容,如果还有疑惑的话欢迎提问,祝您好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