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上海的育儿假是强制性的,单位必须执行。用人单位不申请育儿假是违法的。而且自2024年11月25日起,上海市虹口区规定,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育婴假,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婴假5天,工资按照正常出勤发放。
因为育婴假是法定假日,是上海市政府为有孩子的夫妇推出的福利假期,所以上海的育婴假是强制性的,符合条件的员工可以向单位申请。当然,除了这些规定,上海的育婴假政策对于不同的市区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1.黄浦区
根据上海市黄浦区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夫妻,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每年可以享受5天的育婴假。用人单位不执行规定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履行法定义务或限制员工的假期享受。
2.徐汇区
上海徐汇区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每个孩子都可以享受育儿假。休假期间视为出勤,育儿假为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长宁区
对于符合育儿假规定的员工,在上海市长宁区申请育儿假的,需要准备好子女户口簿、出生证明等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即可正常享受。
4.静安区
员工在上海静安区的育儿假从生产后的第二年开始享受。对于在引入育儿假之前生产的员工,他们无权享受育儿假。育儿假不能结转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期使用。
5.普陀区
上海目前只规定符合政策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育婴假,对于不休育婴假的职工没有相应的**。所以员工生完孩子不休育婴假,没有任何形式的**。
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上海市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新增育婴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年满3周岁前,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设立育儿假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支持家庭生育和育儿,为劳动者照顾婴幼儿提供便利,允许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弹性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的支持和爱护。
实际上,育儿假的天数是根据出生的孩子数计算的。比如两个孩子不满三岁,可以休10天育儿假。此外,工作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必须享受这一福利,这与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