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不过各地方对于产假的规定都不同,时长不一,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待。
产假是每个女职工所应该有的权利,但是有的职工是属于二婚的情况,这种也是可以正常享受产假的,一般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产前假15天,若是存在其他的情况,那么休产假规定如下:
而女性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对于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若是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目前国内大多数地区再婚二胎的产假都是98天,只有部分省份延长了产假,也就是在产后女性能够休假158天,其中浙江省对于生二孩和三孩的女性产假都做出了调整,在产后女性可以休息188天,是比较长的。
另外,在广西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五十日,也就是能够享受148天产假;云南延长生育假60天,女性能够享受150天产假;海南省目前已经是增加到了190天了。
要注意,延长生育假由各地自行立法确定,也就是说,让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目前地方在国家法定产假外的假期设置差距较大,时长不一,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