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育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也就是说在确定怀孕后,应事先在新疆乌鲁木齐市范围内生育险定点医疗机构内选定产检的医疗机构,并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否则就医确认前的产前检查费不报销。整理新疆乌鲁木齐市生育保险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 详细地址 | 咨询电话 |
乌鲁木齐市妇幼保健院 | 解放南路138号 | 0991-8553284 |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 | 健康路1号 | 0991-2333553 |
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分院 | 新市区河南东路806号 | 0991-3678675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鲤鱼山路1号 | 0991-4365082 |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 | 市胜利路558号 | 0991-286027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 天池路91号 | 0991-8564900 |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 七道湾路1284号 | 0991-4609008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 乌市南昌路9号 | 0991-4598386 |
注:以上为新疆乌鲁木齐市部分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有需要完整的列表可以到“新疆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查看。
引用资料
新疆不管是生一胎还是生二胎生育保险报销标准都是差不多的,首先需到新疆定点医疗机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登记,将报送的医疗费用及生育保险报销资料的真实、准确和有效性进行确认。填写《新疆医疗费用申报交接单》一式两份,经申报、接收双方签字后,一份留存,另一份交定点医疗机构。
新疆生育保险津贴待遇主要包括产前检查费用也叫围产保健费、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和生育津贴,下面本文将新疆生育险报销费用情况罗列如下:
1.产前检查费
也叫围产保健费,新疆生育保险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950元,超出部分不予报销。产后检查费为每人50元。
2.生育医疗费
新疆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也是实行定额标准报销,实际生产费用低于或高于该报销金额的,都按该标准支付。办理住院手续时需要出示社保卡,出院时直接刷卡报销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项目 | 报销标准 |
顺产 | 1500元 |
助娩产 | 2000元 |
剖宫产 | 3000元 |
多胞胎生育 | 每增加一胎,增加200元 |
3.计划生育手术费
在石河子市已实现参保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一年以上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怀孕满4个月以上引产、生育分娩,住院医疗费用将可报销。目前,新疆的阿克苏地区、巴州等地已将参加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生育人员的生育医疗费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
新疆计划生育手术费实行定额报销,具体报销费用如下:
项目 | 报销标准 |
输卵管结扎手术 | 1200元 |
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 | 200元 |
取出宫内节育器手术 | 150元 |
输卵管吻合复通手术 | 1000元 |
怀孕不满4个月人流 | 400元 |
怀孕4-7个月引产 | 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