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福建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重新修改了相关生育条例,此次福建省的生育条例修改,其主要就是延长了产假和陪产假,即目前产假至少有158天,然后规范了每一位在职女性男性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职位鼓励合法生育和优生优育。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明确的指出了在原有国家规定98天基础产假上,生育一胎的合法夫妻可以延长60天的产假。但是因为地方政策不一样,所以生育福利会有差异。以下整理2024福建各城市产假最新规定,可供参考。
1、福州
在福建福州如果在职女员工是难产的话(包括剖腹产)会增加15天的产假,又或者说是生育的多胞胎,多生育一个小宝宝就会增加15天的产假。
2、泉州
福建泉州市最新规定对于符合我国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怀孕未满三个月流产的,可享受二十一日产假,怀孕满三个月流产的,能够享受四十二日产假。
3、漳州
福建漳州市在生育条例修改的基础上规定已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4、南平
南平市对于尚处于护理假休假期间的男职工可以享受护理假20天,假期中包括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已经休完护理假的男职工按照修改前的《福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执行。
5、三明
在三明市如果说产妇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