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女性产假延长60天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女性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怀孕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延长产假60天:
孕期正常。女性职工须经医疗机构证明怀孕,并保持孕期正常。
产检到位。女性职工需按照规定进行产前检查,确保母婴安全。
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由于怀孕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可提出申请。
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在普通产假结束后,女性职工还可以享受附加产假。具体享受时间为:自然生育的为30天,辅助生殖技术生育的为60天。
对于参与高风险作业或特殊工种的女性职工,在怀孕初期就需要停止上岗,并获得全额待遇。
如果符合延长产假条件的女性职工,可以按以下流程申请:
填写相关申请表。职工需向所在单位提供相关的个人和怀孕证明材料,并填写产假延长申请表。
单位审核。单位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同意延长产假。
提交到劳动保障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提交给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批,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延长产假。
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享受延长产假的女性职工可以获得以下福利待遇:
工资待遇。在整个产假期间女性职工将继续领取原有工资的80%。
医疗保险。女性职工在产假期间仍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孕期检查和费用报销。
附加津贴。享受延长产假的女性职工还可以获得一定的附加津贴,用于照顾新生儿的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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