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新劳动法对于孕妇休病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根据云南省新劳动法,孕妇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保护,可以申请产假。具体规定如下:
(1)怀孕满3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可提前30天向单位提交产假申请。
云南省新劳动法还规定了孕妇在工作期间的休息时间和工资待遇:
(1)怀孕满3个月以上但未满7个月的女职工,在每天工作时间中有一次30分钟的哺乳或休息时间;怀孕满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每日工作时间中有两次30分钟的哺乳或休息时间。
(2)在享受产假期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或者产前工资。
云南省新劳动法明确禁止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或者哺乳等原因解雇、辞退或降低其工资待遇。如果单位违反这一规定,女职工有权要求恢复原岗位、工作条件和相应的经济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