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的产假工资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劳动法〉办法》执行。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女职工在单位工作岗位上的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其工资。
在新疆产假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通常是女职工在单位工作岗位上的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来说,一般是在80%到100%之间。这意味着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获得她在工作岗位上工资的80%到100%。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企业财政困难、职工本人同意等情形下,单位有可能会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生育期间工资。此外,如果女职工符合条件,还可以享受、生育补助等政府相关政策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