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政策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二胎母亲来说,她们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检费减免、产假工资以及产假延长的福利,二胎父亲也会有陪产假,那么国家二胎生育补助要怎么领呢?有哪些流程?
1、计划生第二个孩子,如果没有独生子女父母的荣誉证书,男职工将不会享受15天的护理津贴。如果女职工的第一个孩子和第二个孩子的待遇相同,她们可以获得98天的基本产假工资(难产、剖宫产在98天的基础上增加15天)和生育医疗费用;
2、已办理独生子女手续,领取一胎生育保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男职工在领取二胎待遇时需要退还15天的护理津贴。女职工在正常享受二胎待遇的同时扣除60天产假的生育津贴,即只能领取38天产假的生育津贴。
1、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生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明等);
2、夫妻身份证。夫妻双方不参加同一统筹区域的生育保险的,还应当提供对方已参加生育保险或者不属于保险范围的证明材料;
3、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疗证明(出生医疗证明、婴儿死亡证明、流产医疗证明、难产医疗证明、专家鉴定证明、节育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文件等),异地住院医疗证明应经当地生育或医疗保险机构审查,并出具指定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机构证明;
4、失业女职工还应提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有效的《失业保险金领取证》;
5、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应当提交配偶居住的村委会或者城市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结婚证;
6、委托申领的,除本条第一至第五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7、省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到当地指定医疗机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