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怀孕期间,很多准妈妈都会关心自己的工资待遇。特别是在上海这座国际化大都市,许多家庭需要双职工收入来支撑生活。那么上海怀孕期间工资发放多少钱呢?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产假。而在产假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女职工平时的月收入向其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同时在产假期满后,女职工还可以享受护理假和哺乳假。
在怀孕期间前月内,女职工的月收入不变;第四个月至分娩前一个月内,女职工的月收入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缩减30%左右;分娩后六个月内,则应当按照所在单位规定缩减50%左右。
除了根据国家法律规定支付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之外,上海市还出台了一系列劳动保障政策来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例如
怀孕、分娩过程中因身体原因需要休息的时间可以算作带薪年休假;
女性职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有1小时以上哺乳时间,并且可以调整上下班时间;
出现流产、宫外孕等情况需要休息治疗时也可以算作带薪病假。
以某公司为例,该公司对于怀孕员工的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标准为,基本生活费为员工平时收入的70%,最高不超过4724元/月;医疗费则由企业承担全部或部分(视企业制度而定)。
如果某位女员工平时月收入为10000元,在怀孕第四个月至分娩前一个月内则可领取7000元/月;分娩后六个月内则可领取5000元/月。同时在这段时间内如果出现身体不适需要请假,则可享受带薪年休假或带薪病假。
Tips:在上海地区怀孕期间员工能够领取到的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均与平时正常收入相关,并且会有一定幅度的降低。但是同时也有许多其他保障措施,例如带薪年休假、哺乳时间等等。各家单位具体政策可能略有差异,请准妈妈们提前了解自己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并及时沟通协商。